集中曝光、集中處理就像割韭菜,如果不解決根源問題,割了一茬還會固態硬碟長一茬。每年“3·15”的曝光都很給力,但細水長流地推動消費者維權意識和全社會誠信意識,建設各種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才是提高消費者保護水平的正確途徑。
  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褐藻醣膠哪裡買的《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今天起正式實施。
  記者14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瞭解到,2013年,消費者全國投訴熱點主要集中在通訊器材及配件、服裝和鞋、計算機及配件、汽車、電信服務、非現情趣用品場購物、互聯網服務、裝飾裝修服務、修理維護服務、中介服務等十個方面。(新華社)
  解讀新《消新竹二手餐飲設備法》·精神損害賠償
  新室內設計《消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有侮辱誹謗、搜查身體、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權益的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今日,新《消法》生效後,消費者還可以據此訴請精神損害賠償。
  解讀新《消法》·
  霸王條款
  新《消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四川首例火鍋店收開瓶費被起訴 追蹤
  原告稱:火鍋店要求撤訴才賠償
  2月17日,成都市民何小姐向錦江法院遞交了一紙訴狀,起訴位於新華大道的“碼頭故事”火鍋店,請求判令其“謝絕自帶酒水”屬於無效合同,要求退還她被收取的30元開瓶費和50元包間費。該案成為此前最高法院明確表示“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於霸王條款後,四川首例因商家收取開瓶費引發的訴訟。
  昨日,錦江區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庭前調解,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據何小姐的代理律師曹毅介紹,被告在調解中要求何小姐撤訴才同意賠償,但何小姐堅持要討個說法。昨日,被告“碼頭故事”火鍋店的法定代表人張偉與原告何小姐代理律師曹毅參加了調解。成都商報記者聯繫張偉採訪,張偉表示不方便透露任何消息。成都商報記者 孫兆雲
  洗衣店損壞拉鏈不賠 是霸王條款
  昨日,在@四川高院 與@四川發佈 組織的3·15微訪談上,網友@廚藝派問:除了“禁止自帶酒水”是霸王條款,還有別的霸王條款嗎?成都中院民二庭法官熊顥回答稱,新《消法》對霸王條款有比較明確的規定。比如,洗衣店稱洗滌過程中造成拉鏈、扣子等損毀不賠等情況,消費者可向消協投訴;其次,這類格式條款、通知聲明是無效的,遇到這種情況,也可向法院起訴。成都商報記者 王英占
  解讀新《消法》·
  泄露消費者信息
  經營者泄露信息 消費者可起訴
  昨日,在@四川高院 與@四川發佈 組織的3·15微訪談上,網友“小市劉刀”提問:在銀行辦張卡,找中介租套房,在4S店買輛車,在網站參與了個小調查,然後就會莫名其妙接到各種推銷的電話和短信,不勝其煩。
  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長施家蓉解答,新消法中違法泄露信息是指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向其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如果消費者明確知道泄露其消息的經營者,可以告他違法使用,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採取補救措施、停止損害,甚至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收到了垃圾短信或電話,應該由信息使用者也就是發給你信息的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信息使用合法,否則你可以按照新《消法》的規定起訴對方。在此,你要收集他使用你信息的初步證據,至於是否合法使用,應由對方來舉證。成都商報記者 王英占  (原標題:保護消費者不能只靠3·15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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